注意事項:
1. 以上贈獎資格排除行員/禁銷戶,禁銷戶定義為:客戶設定廣告信函不寄送/個人資料 不同意使用/名下有任一帳戶為秘密戶。
2. 首次定義為103/7/31前未曾申請,或未曾於eChannel(含:網銀/FE Direct/行動銀行) 使用該服務。
3. 7-11商品券贈送每月限量300份,以第一筆約定轉帳交易時間為領獎先後順序。同筆 交易只回饋一次贈獎,即新申請約定轉帳當月第一次交易送7-11商品券,該月就不再 享第一筆網銀約定轉帳手續費優惠。第一筆基金下單優惠含單筆及定期定額,定期定額回饋至該筆第3次扣款。
4. 手續費優惠回饋及贈品發送,以該筆優惠交易完成之次月底開始辦理;手續費回饋採直接 匯入客戶臺幣活存帳戶中,惟交易當時仍需扣繳全額手續費;贈品發送採直接郵寄至 聯絡地址,若無法寄達遭退回則取消贈獎資格不另通知。
5. 贈品照片為示意圖,外觀以實際發放外觀為主,贈品若因缺貨或停產,得以其他等值 商品替代,贈品之售後服務為使用者與贈品提供商之關係,故贈品使用以該產品規定 為主。
6.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單筆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遠東商銀將依規定開立扣繳 憑單,得獎人須申報個人所得;單筆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得獎人須先自付 10%機會中獎所得稅後(倘得獎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不論獎項價值多寡, 皆須先自付20%機會中獎所得稅),始得領獎,得獎人須提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作為 報稅之用。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得獎人 之義務,概與遠東商銀無關。
7. 遠東商銀保有調整活動內容之權利,並直接公佈於本行網頁不另行通知﹔得獎人不符 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遠東商銀保有取消中獎資格的權利。
8. 本行受託投資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 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委託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投資前應詳閱風險預告及各該基金公開說明書,確實作好財務規劃與風險評估。本行 受託投資之基金已備有公開說明書(或其中譯本)或投資人須知【前述文件併揭露有關 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委託人可至本行營業處所索取或至公開 資訊觀測站 (http://newmops.tse.com.tw)、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 (http://www.fundclear.com.tw) 或本行網站 (https://www.feib.com.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