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有庠家族公益信託基金公告

 

依據本公益信託108年度信託事務計畫書之計畫內容,擬贊助社福機構/慈善團體業務或活動經費,捐助其專案計畫經費或對社福機構/慈善團體常態性社會服務而經濟拮据之業務予以資助。特此公告於本行網站,符合申請資格之相關公益慈善社福團體得以書面方式向受託人(本行信託部)提出申請,詳細辦法如下:

一、申請資格:

(1)辦理兒童及青少年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者福利、婦女福利或其他與社會公益有關之機構團體。
(2)從事社會救助、社會工作與志願服務之機構團體。
(3)促進社區及社團發展之機構團體。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8/09/30日止

三、申請程序:

(1)申請機構於所訂申請期間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本公益信託基金補助申請書、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相關之實施計畫書或專案計畫內容、常態性之社會服務內容及經費預算或募款計畫等),掛號或親送受託人營業處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07號20樓 遠東商銀信託部收)。
(2)受託人受理申請人資料及核對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後,彙整申請資料送本公益信託諮詢委員會審查。

四、甄選:

(1)受託人就各機構團體所提之申請文件進行書面審查,並得要求徵提相關證明文件;於必要時亦得進行實地訪查,了解其業務活動或專案計畫內容。
(2)受託人彙整之申請資料經諮詢委員會討論後,以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後始得發放;未表決通過者,不另行通知。
(3)該年度已領受政府機構或其他公益慈善團體補助者,僅就其實際需求不足部份予以核發補助。諮詢委員會得就其申請補助金額減少核發或於年度支出預算內將補助金額視情況分配捐助於多個慈善團體。

本公益信託基金
受託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本公益信託基金聯絡人:彭小姐
聯絡電話:(02)2312-3636#88976

附件:108年度活動計畫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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