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單身購物節
台灣行動支付APP綁定並刷遠銀卡消費金額TOP1送黃金

一、活動期間:2019/11/9~2019/11/13(共五天)

二、活動內容

  • 最高金額送:活動期間使用「台灣行動支付APP」綁定並刷遠銀卡消費金額累計NT$88,888(含)以上,且總消費金額為所有參加銀行最高者,即贈「黃金1台兩」1塊。
  • 消費滿額抽:活動期間使用「台灣行動支付APP」綁定並刷遠銀卡單筆消費金額NT$1,111(含)以上,該筆交易享一次抽獎機會,獎項為「黃金1台兩」1名、「統一超商禮券NT$200」250名,共251名獎項,所有活動銀行合併計算。註:更多活動及限制請詳臺灣行動支付活動官網

 

三、重要注意事項:

  1. 臺灣行動支付(股)公司(下稱臺灣行動支付)預計於2020/1/10執行「消費滿額抽」抽獎事宜,將以「台灣行動支付」APP推播通知「最高金額送」及「消費滿額抽」得獎者,並於活動網頁公布得獎名單。
  2. 「最高金額送」活動條件係以同一「台灣行動支付」APP(相同APP服務識別碼)消費累計金額計之,臺灣行動支付員工排除參加本項目活動資格。
  3. 消費計算以活動期間內之「消費日」為準,且商家需於次月月底前完成請款,本活動以實際成功消費計算,付款失敗、取消、退貨等交易不列入計算範圍。
  4. 限一般消費,不含購買商品禮券、加值卡類、遊戲點數、代收售商品、繳納稅款、信用卡費、學費、代繳公用事業費用、各行政機關規費或罰鍰、燃料費等非消費款項;信用卡分期付款以一筆計算,且第一期需已請款入帳。
  5. 同一「台灣行動支付APP」僅限贈/抽得一個獎項(以相同APP服務識別碼計之),以第一個贈/抽得之獎項為準。
  6. 執行贈獎時,得獎者參加本活動符合交易條件之「台灣行動支付」APP及所綁定之遠銀卡須為有效,若上述任一非為有效狀態,將喪失贈獎資格。
  7. 臺灣行動支付將以「台灣行動支付APP」推播通知得獎者,倘得獎者於期間更換手機/門號、重新註冊、手機維修、手機重置等,將無法收到得獎通知或導致得獎通知遺失。若因上述因素導致未收到得獎通知,視同得獎者自願放棄中獎資格,將不予提供任何獎項。
  8. 得獎者請先下載領獎須知,將「得獎領取單」、「蒐集個人資料告知及同意書」等資料詳填親簽後以書面寄回臺灣行動支付,兌獎期限至2020/2/9截止,以郵戳為憑,未於兌獎期限前提供完整資料或提供資料訊息不全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得獎名額不再進行遞補。資料確認無誤後由臺灣行動支付寄送獎項,獎項配送地點僅限臺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配送地址以得獎者書面回覆資料之地址為準。
  9. 得獎者不得要求獎品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本活動獎項相關使用規範,依實際獎品說明及使用規則為準。
  10. 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若超過NT$1,000,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項價值總額超過NT$20,000,必須代扣10%中獎獎金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扣繳稅款未超過NT$2,000,免扣繳(外籍人士不適用)。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為配合財政部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針對得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臺灣行動支付將不主動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11. 上述活動分期期數3-24期,實際可分期期數與金額須依特店規定為準。以分期帳款金額10萬元,期間1年為例計算,手續費/分期利率/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註:(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2)本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基礎日為2019年11月1日。
  12.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之事由,致參加者所傳輸交易資料有失敗、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況,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13. 若因市場狀況變動等因素,遠東商銀、臺灣行動支付公司得於踐行法定程序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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