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銀官網及網路銀行最佳瀏覽比例為100%
若網頁縮放比例非100%
可能導致網頁跑版哦!
一、 計畫依據:依據信託契約第二條、第三條及本慈善基金「受益人資格標準及作業辦法」。
二、 計畫目標:贊助社福機構/慈善團體相關活動經費,共同為弱勢族群或公益事務努力,造福社會。
三、計畫內容:
贊助社福機構/慈善團體業務或活動經費,捐助其專案計畫經費或對社福機構/慈善團體常態性社會服務而經濟拮据之業務予以資助。
四、 計畫內容簡述如下表:
工作項目 | 贊助公益慈善團體 | |
實施內容 | 甄選適格之社福機構/慈善團體,贊助其業務或活動經費,包括捐助其專案計畫或常態性社會服務而經濟拮据之業務予以經費資助。 | |
經費預算(新臺幣元) | 300,000 | |
受補助計畫執行期間 | 起 | 114.01.01 |
迄 | 114.09.30 | |
備註 | 無 |
五、經費來源:本公益信託慈善基金。
六、預期效益:透過贊助資助其活動或業務之推展,並期使社會各界重視與共同參與。
七、附件:本公益信託基金補助申請書
營業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86517096。 營業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金融事業群,統一編號:38618905。
© 2017 Far Eastern Int'l Bank.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