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八條、第十四條規定及不動產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富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建案「中山富寓」)

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第八條、第十四條規定及不動產信託契約約定公告訊息如下:

本行辦理委託人富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晟科技)於臺北市中山區吉林三小段188、189地號不動產開發信託案(建案名稱:中山富寓),依永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4年5月14日出具之「預售屋價金交付信託情形查核報告」,富晟科技已收取之買方所繳價金有未依規定於收訖該筆價金之次一營業日交付信託之情事,經本行發函限期催告後富晟科技仍未於期限內提出說明、補足不足金額或改善,特此公告。本行將另依規定向建案所在地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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