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受理宏晟建設有限公司及合建地主辦理「晨鑫苑NO.07」案之預售屋價金信託,信託契約因信託目的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完竣),已於114年11月03日終止。

本行受理宏晟建設有限公司 (以下合稱委託人)辦理「晨鑫苑NO.07」案(苗栗縣竹南鎮文化段1027、1027-4地號等2筆土地)之預售屋價金信託,因信託目的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完竣),信託契約已於民國(以下同)114年11月03日終止。

本行並已於114年11月03日辦理信託專戶結清並將信託財產返還予委託人,信託關係業已消滅,如有任何疑義請洽宏晟建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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