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辦eTag服務加碼抽萬元刷卡金

一、 活動期間:107/8/1 ~ 107/10/31

二、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內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可獲1次抽獎機會,獎品為「1萬元刷卡金」,共20名(需登錄)。

  • 申辦eTag聯名卡之新戶於107/11/24前核卡成功,且於核卡次月底前任刷3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及申辦本行信用卡eTag自動儲值服務成功者
  • 首次申辦遠銀信用卡eTag自動儲值服務且扣款成功
  • 首次申辦遠銀信用卡代繳eTag智慧停車費(臨停/月租)且扣款成功

※登錄方式:上述任一條件均須於「遠通電收 ETC」APP/【eTag優惠與服務專區】/【活動兌換】進行登錄,登錄時間及步驟依遠通系統為準

重要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適用於遠東商銀信用卡正卡持卡人(下稱持卡人)參與。符合活動條件者,須於「遠通電收ETC」 APP/【eTag優惠與服務專區】/【活動兌換】進行登錄。舉例,若前述資格之eTag 聯名卡持卡人為107/11/24前核卡成功之新戶,且於核卡次月底前任刷3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及首次申辦信用卡eTag自動儲值服務且扣款成功,可享有2次抽獎機會。正附卡合併計算為一戶,歸戶最多3次抽獎機會。
  2. 中獎名單將於108年1月第4週以電腦隨機抽出20名,並於108年1月底前於本行網站公告,公告後次月底起陸續回饋刷卡金至中獎之正卡持卡人帳單。
  3. 「新戶」定義:指自核卡當月(不含)前起算6個月內未持有任一遠銀卡正卡者,核卡日期以本行系統為準。刷卡消費正附卡合併計算,但限正卡人參加抽獎。一般消費計算不含悠遊加值金、eTag儲值金、代繳eTag智慧停車費、HAPPY CASH自動加值、年費、公用事業代繳費用、各項稅金代繳、學雜費、預借現金(單筆及分期)、各項代償及分期還款金額、各項稅款、各項手續費、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商品退貨、爭議款、其他退還刷卡消費款等。
  4. 本活動「首次申辦」定義:自申辦日(不含)前起算6個月內未曾申辦【遠銀信用卡eTag自動儲值服務】或【遠銀信用卡代繳eTag智慧停車費(臨時停車或月租停車)】,實際申辦以本行系統為準。例如,持卡人於107/1/3曾申辦【遠銀信用卡eTag自動儲值服務】,但於107/1/15終止服務,又於107/8/5申辦且扣款成功,符合「首次申辦」。若持卡人於107/6/1已申辦【遠銀信用卡代繳eTag智慧停車費(臨時停車)】,又於107/8/3申辦【遠銀信用卡代繳eTag智慧停車費(月租停車)】,不符合「首次申辦」。
  5. 本活動「扣款」定義:須於信用卡帳單上有eTag自動儲值款項,或遠銀信用卡代繳eTag智慧停車費(臨時停車或月租停車),實際扣款日期以本行系統為準。
  6. 本活動屬機會中獎,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當次中獎價值超過NT$1,000,但未超過NT$20,000者,毋須預先扣繳10%稅款,惟仍須列入您個人年度所得計算;中獎價值超過NT$20,000者,須預先扣繳10%稅款,並列入您個人年度所得計算。非本國籍者不限中獎金額,一律代扣20%所得稅。若有其他未盡之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稅法之規定。
  7. 回饋刷卡金限折抵信用卡帳款,不可折現、退溢付款。
  8. 刷卡金回饋時所申辦之服務須仍未取消且為有效卡並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否則遠銀得取消回饋資格。
  9. 各項服務申辦認定,以本行系統紀錄為準。
  10. 如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本行之事由,使持卡人所登錄之資料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毀損而無法參加本活動者,持卡人不得異議。
  11. 如因市場狀況變動,本行得於踐行法定程序後保留得修改、變更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遠東商銀保留隨時修改、終止或變更本活動之權利。
  12. 本活動幣別皆為臺台幣。
  13. 【遠銀信用卡eTag自動儲值服務】及【遠銀信用卡代繳eTag智慧停車費】依本行信用卡eTag自動儲值服務/信用卡代繳eTag智慧停車費服務約定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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