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帳單新戶申辦活動

 

一、活動/登錄期間:108/1/1~108/6/30
二、活動對象:遠東商銀信用卡正卡持卡人
三、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首次申辦信用卡電子帳單(Email電子帳單或手機帳單),每月享登錄後當期新增刷卡消費 2% 刷卡金回饋,每月最高回饋 NT20 元,回饋至 108/12/31 止(每月限 1,500 個登錄名額)。
  電子帳單介紹 
四、重要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適用於遠東商銀信用卡正卡持卡人(下稱持卡人)參與。參與資格限 108/1/1 前從未申辦信用卡電子帳單(含 Email 電子帳單、手機帳單) 者,不適用對象例如:108/1/1 前已申辦 Email 電子帳單,於 108/2/1 轉為手機帳單,則不符合回饋資格。
  2. 須於 108/1/1~108/6/30 至「遠銀官網首頁→信用卡→信用卡優惠→信用卡活動登錄專區」登錄卡號,登錄當月(含)後之當期新增消費(以消費日為準),始可享有本活動刷卡金回饋,未於指定期間內登錄,視同放棄回饋資格,本行將於每月底確認符合回饋資格後,次月底前回饋刷卡金至正卡持卡人帳單,回饋之刷卡金限折抵信用卡帳款,不可折現、退溢付款,刷卡金小數點採四捨五入。登錄後,刷卡金回饋每月最高 NT20 元,每戶最高回饋 NT240 元(回饋計算期間至 108/12/31 止)。
  3. 本活動不適用 Bankee 信用卡、工會卡(公會卡)、校園卡、商務卡及各具現金回饋功能之信用卡。計算刷卡金回饋之消費,不含:登錄當月前之消費、年費、各項手續費、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商品退貨、爭議款、Bankee 信用卡消費、其他退還刷卡消費款等。倘信用卡持卡人發生以下事項,則不予回饋:產生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停卡、掛失不補發、不續卡、遲繳、欠款或違反遠東商銀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者。
  4. 刷卡金回饋時,所申辦之服務須自申辦後持續生效仍未取消,且信用卡須為有效卡,並且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否則遠銀得取消回饋資格。
  5. 首次申辦成功之認定,登錄之優先順序,以本行系統紀錄為準。
  6. 如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本行之事由,使持卡人所登錄之資料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毀損而無法參加本活動者,持卡人不得異議。
  7. 如因市場狀況變動,本行得於踐行法定程序後保留得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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