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以下稱遠銀)保留調整優惠年化利率之權利,將依遠銀同天期定存牌告利率加碼0.22%之方式提供優惠,調整後新承作本優惠專案定存之客戶,將適用調整後優惠年化利率。惟本優惠年化利率採固定式計息,對已承作本優惠專案之客戶,於存款期間內按原承作時之固定優惠利率計息,不受調整優惠年化利率之影響。
2.本專案適用對象:遠銀自然人戶及中小企業戶,新客戶及既有客戶(個人金融事業群客戶,不含OBU客戶)
(1)中小企業戶:八位數統編之中小型企業及商家(不含金融相關產業),且承作本專案時,遠銀歸戶總存款不得超過新臺幣4,000萬。
(2)自然人戶。
3.定存資金來源:
3-1.新資金(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專案期間內,他行臺、外幣轉帳、匯入款(或他行票據,且票據兌現日須於專案期間內)所存入遠銀之新資金;惟不包括遠銀投資類商品之贖回款、專案期間內自遠銀相關臺、外幣帳戶移轉、提領或匯出遠銀之資金再存入者。
(2)新增資金比較基礎:符合上述第(1)點外,客戶承作本專案定存時,「承作當日於遠銀臺、外幣活、定存帳戶(不含支存)總餘額」減去「專案基準-客戶於遠銀2017年12月份臺、外幣活、定存帳戶(不含支存)總平均餘額*」後之淨額須大於或等於承作本專案優惠定存之金額。
*客戶於遠銀2017年12月份臺、外幣活、定存帳戶(不含支存)總平均餘額之計算,悉依遠銀系統資料為準。
3-2.「好利專案」優惠定存到期資金:於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間承作遠銀推出之「好利專案1.15%」新臺幣10個月期優惠定存專案並持有至到期,於2018年2月至7月陸續到期後可轉承作本專案,惟承作本專案優惠定存之金額須大於或等於「好利專案1.15%」專案之到期金額。
4.本專案定存優惠年利率為固定年利率,皆不可指定到期日。
5.本專案定存利息給付方式:本專案以單利計算,按月付息。
6.本專案優惠限「臨櫃」辦理(倘遠銀開放其他承作通路,將再行公告)。
7.本專案定存若客戶中途解約者,僅能就該筆定存之全部定存金額全部解約,不能就部分金額辦理部分解約,遠銀已按期給付之利息將會扣回;客戶於定存期滿前中途解約者,未滿一個月者不予計息,存滿一個月以上者,按實際存款期間,依存入當日遠銀新臺幣各天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單利八折計息。
8.本專案每筆定存優惠年化利率僅適用乙次且到期不接受續存或轉期。
9.本專案之新臺幣定存優惠年化利率須於專案期間承作始可享有;專案期間內若有客戶不符合本專案之規定,遠銀有權主動取消專案優惠年化利率,並調整為遠銀一般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年利率計息,且追溯自起存日起息(無法變更機動利率追溯給息)。
10.本專案定存利息將計入客戶年度利息收入,並將依本國稅捐機關之相關稅法進行辦理;本專案不得與遠銀其他優惠活動併同適用;遠銀保留隨時終止或更改本專案期間及相關內容之權利。
11.客戶參加本專案進行各項交易應收取之相關費用,悉依遠銀營業場所最新公告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臺幣存匯服務收費標準」與「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外匯存匯服務收費標準」規定辦理。
12.倘有任何交易糾紛,可撥打遠銀免付費電話0800-213-198或來信至客戶服務信箱service@feib.com.tw諮詢及申訴。並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或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