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遠東集團關係企業員工,且為遠東商銀薪資轉帳客戶(不含遠東商銀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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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參加資格者,每月3日當天00:00:00至23:59:59申購單筆基金並完成交易,享有該筆交易申購牌告手續費率3折之優惠,當日不限基金標的、申購筆數及金額。
  1. 基金(包括具有定期配息之基金)投資非屬存款保險條例、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範圍,且基金投資具投資風險,此一風險可能使信託本金發生全部虧損。
  2. 基金並非存款,委託人須自負盈虧,遠東商銀受託投資不保本不保息,除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外,投資所可能產生的本金虧損、匯率損失、或基金解散、清算、移轉、合併等風險,均由委託人承擔。
  3. 遠東商銀受託投資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委託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4. 投資前應詳閱風險預告及各該基金公開說明書,確實作好財務規劃與風險評估。遠東商銀受託投資之基金已備有公開說明書(或其中譯本)或投資人須知【前述文件併揭露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委託人可至遠東商銀營業處所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或遠東商銀官網下載。
  5. 為保護既有投資人之權益,部分境外基金設有價格稀釋調整機制及公平市價規定,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6. 委託人瞭解並同意受託人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或特定有價證券信託業務之相關交易時,自交易相對人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得作為受託人收取之信託報酬。
  7. 委託人在持有基金期間,遠東商銀仍持續收受經理費分成報酬,另委託人可至遠東商銀官網「基金通路報酬揭露」,查詢基金經理費率及其分成費率或其他通路報酬之最新變動情形。
  8. 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9. 投資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
  10. 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