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28以前完成新生活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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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更容易

/ 注意事項 /

  1. 參加對象與資格:遠銀既有存戶(客戶開戶日期需早於2018/5/31(含),排除近半年開戶之新戶、外國人及法人。
  2. 7-ELEVEN購物金領取說明:
    (1)完成指定任務:行動電話更新/E-mail更新/Line ID更新/通訊地址更新,且同意『廣告信函寄送』始可獲得領取資格。
    (2)資料填寫不完整或未完成所有指定項目則不具領取資格,資料完整與否依遠銀判定為準。
    (3)活動期間無論進行多少次資料更新,每人贈獎以一次為限;本活動恕不適用多人共用一支行動電話號碼,若有此情形僅認列該行動電話號碼首次登錄之帳戶。
    (4)購物金統一於資料更新次月底以簡訊通知客戶領取。
    (5)若因資料有誤、通訊訊號微弱等不可歸責於遠銀之因素以致手機無法接獲領取通知,視同自動放棄,恕不補發。
    (6)購物金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服務且不得轉讓,僅限兌換一次,一經兌換即不可重複使用。
  3. 資料更新方式:
    (1)親至分行臨櫃更新:https://www.feib.com.tw/branch
    (2)登入網路銀行更新:https://www.feib.com.tw/
    首頁>登入網路銀行>服務設定>我的資料>基本資料變更,更新行動電話、E-mail、Line ID、通訊地址、勾選同意『廣告信函寄送』>確定(請確認更新資料)>確定(確定修改您的基本資料)>完成
    (3)專人服務(銀行服務時間營業日AM 7:00 ~ PM 21:00):0800-088-222;
    行動電話改撥:02-8073-1166
  4. 遠銀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恕不另行通知,其他未盡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章及遠銀業務規定辦理。
  5. 稅法規定與說明: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參加遠銀本活動所得電子購物金之個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領取電子購物金時無須扣繳所得稅款,惟遠銀將依規定於次年一月底前開立免扣繳憑單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所得人並應列入個人之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取得電子購物金之個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金額多寡,須自行負擔電子購物金價值之20%所得稅款並於領取電子購物金時繳納,遠銀將依規定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及開立扣繳憑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