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款

 
一、短期放款:
本行為因應借款人營運週轉之資金需要而辦理之貸款。貸款期間依企業臨時性或季節性所需,最長不超過一年。

(一)一般週轉金貸款
本行因應借款人短期性、臨時性或季節性,憑實際交易行為辦理之營運週轉貸款。

(二)透支
透支為本行准許借款人於其支票存款戶無存款餘額或餘額不足支付票款時,得在約定期限及額度內支用款項之一種短期週轉之授信項目。

(三)貼現
貼現係以折扣方式預收利息而購入未屆到期日之承兌匯票或本票並取得對借款人追索權之票據融通方式。貼現票據以未屆到期日之承兌匯票或本票為限,至於對支票則不得辦理貼現。

(四)應收客票貸款
應收客票貸款又稱客票融資或墊付國內票款,本行對國內支票在票載發票日前,墊付部份票款之票據融通方式。

(五)外銷貸款
出口商出口前憑信用狀、訂單等,得向本行申請資金融通。

(六)內銷貸款
為協助獲有本行國內信用狀或內銷訂貨文件客戶週轉需要,辦理此項貸款業務。

(七)應收帳款融資
客戶(賣方)將其因銷貨、提供勞務等而取得之應收帳款債權轉讓予本行,作為副擔保取得週轉性融資,並於帳款到期時償還融資本息。
 
 
二、中長期放款:
中長期放款為本行協助借款人實施其投資或建立長期性營運資金之計劃為目的而辦理之融資業務,貸款期間超過一年而未滿七年者為中期放款;貸款期間超過七年者為長期放款。
種類包括:
(一)中長期經常性週轉貸款
(二)國產機器貸款
(三)進口機器貸款
(四)興建廠房或購置廠房廠地貸款
(五)興建房屋貸款
(六)購買都市建地貸款
 
 
三、業務洽詢:
如要申請服務或有相關問題,請洽服務電話:(02)7733-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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