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率類

即期外匯

即期外匯交易係指外匯買賣成交後, 交易雙方約定於兩個營業日內進行交割之現貨交易。

遠期外匯

遠期外匯交易係指客戶與本行約定, 交易雙方於未來(兩個交割營業日以上)之某一特定日或一特定期間內, 依訂約當時所約定之金額及匯率交割之交易。

換匯交易

換匯交易係指交易雙方約定在即期端以即期匯率交換兩種貨幣後, 同時約定在遠期端再依遠期匯率交換相等金額回來之交易。

匯率選擇權

匯率選擇權分成買權(Call)及賣權(Put), 客戶可為選擇權之買方,支付權利金以獲取在未來到期時執行選擇權的權利, 亦可為選擇權之賣方,收取權利金後,於到期時有履約的義務。

利率類

利率交換

利率交換交易係指交易雙方在一固定年限內, 約定每一期間就相同幣別及本金之交易進行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之交換之契約。

換匯換利交易

換匯換利交易係指交易雙方約定期初交換兩種不同貨幣, 期中時交換所持有貨幣之利息,期末時再換回期初所交換的兩種貨幣。

商品類

本行提供客戶商品類衍生性金融商品, 可規避基礎工業金屬、原油等多項標的, 可提供客戶規避商品價格波動之風險。可承作之交易型態有商品遠期契約(Commodity Forward)、 商品價格交換(Commodity Swap)、商品選擇權(Commodity Option)。

結構型商品

係指固定收益商品或黃金與衍生性商品之組合契約, 其衍生性商品之風險標的可涵蓋匯率(但不包含新臺幣匯率)、 利率、股價及商品等。涵蓋的契約類別可包含遠期契約、交換契約、 選擇權契約等;組合式商品為結構型商品的一種,係由定期存款與衍生性商品結合而成, 但不得以存款名義為之。常見的結構型商品有匯率型、利率型、股權型和混合型, 根據商品之特性亦可區分為到期保本以及到期不保本兩大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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