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刷滿萬 遠銀請吃甜

活動期間:2020/7/1-12/31

活動內容:新戶於2020/7/1-9/30申辦遠東快樂信用卡,於核卡後至2020/12/31前,月月一般消費刷滿1萬元,遠銀請吃甜
(活動限登錄,每戶每月回饋一次,並於下列期間分別回饋以下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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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2020/7/1-9/302020/10/1-12/31
活動贈品全家哈根達斯迷你杯兌換券乙份翰林茶棧熊貓珍奶特大杯兌換券乙份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限2020/7/1~2020/9/30(含)進件申辦遠東快樂信用卡且於2020/10/24前核卡之新戶參加;新戶指自核卡當月(不含)前起算6個月內未持有任一遠銀卡正卡者,核卡日期以本行系統為準。
  2. 活動贈品每戶每月限回饋1次,持卡人須登錄活動後始得參與本活動,預計每月20日(遇假日延後)以簡訊方式通知贈品兌換序號, 持卡人憑兌換序號即可至通路兌換贈品。
  3. 刷卡滿萬之一般消費計算限於每月1日起至當月月底止,消費日期以本行系統為準;核卡首月消費計算:持卡人之開卡日如為20日以後者,則首月消費將併入次月計算,ex.持卡人於7/15開卡,則首月滿萬消費計算區間為7/15-7/31,如一般消費刷滿萬,則於8/20回饋;如持卡人於7/20開卡,則首月滿萬計算區間為7/20-8/31,如一般消費刷滿萬,則於9/20回饋。
  4. 刷卡累積限一般刷卡消費,分期付款交易以分期總消費金額計算(視為一筆),消費日期以本行系統為準,於商店向銀行請款後開始計算刷卡累計金額;消費金額計算不含HappyCash加值金、悠遊加值金、eTag儲值金、代繳eTag智慧停車費、年費、公共事業費用、各項稅金代繳、學雜費、預借現金、代償、稅款、各項手續費(如掛失、調閱簽單、分期付款、預借現金手續費等)、違約金及循環息、商品退貨、爭議款、其他退還刷卡消費款、享有最高1%保費回饋消費。
  5. 活動回饋時信用卡須為有效卡,且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否則遠銀得取消回饋資格。
  6. 以上活動幣別皆為新臺幣。
  7. 如因市場狀況變動,本行得於踐行法定程序後保留得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8. 【全家哈根達斯迷你杯兌換券】注意事項:
    (1)開通/列印兌換券:至全家店鋪FamiPort機台,點選紅利→紅利PIN碼→PIN碼補開通→輸入開通PIN碼/序號→確認開通→輸入已開通PIN碼/序號→確認欲兌換的商品→列印兌換券。
    (2)每筆序號限開通列印乙次,熱感應紙請於兌換券記載之有效日期前兌換完畢,並請妥善保管避免損毀、遺失或因保存不當造成無法辨識致無法兌換情形。
    (3)使用時須符合本券載明之品牌與規格。商品兌換後,無法提供退貨及換貨。
    (4)本券不適用非開立全家便利商店發票之特殊店鋪 (如:台鐵、部分學校、廠辦及商場的店鋪)。
    (5)本券無法兌換現金或找零,請一次抵用完畢,不可重複使用。
    (6)兌換券發行人:Edenred Taiwan 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7)本券請於指定日期前兌換,不得零售或轉售。
    (8)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9)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
    (10)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
    (11)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9. 【翰林茶棧熊貓珍奶(特大杯)】注意事項:
    (1)本券可於全台翰林茶館、翰林茶棧(不含桃園機場一航店、松山機場店、九份店、桃園大江店及全臺新光三越賣場之翰林茶館/翰林茶棧)使用,限台灣本島且限外帶。
    (2)結帳前請出示兌換頁面;本券限兌換券上所載之指定商品,無法更換或加價兌換其他商品。
    (3)飲品數量依門市現場供應為主,如商品當日售完,請至鄰近門市兌換或擇日再行兌換。
    (4)本券無法兌換現金或找零,請一次抵用完畢,不可重複使用。
    (5)實際商品請以店內為準。
    (6)兌換券發行人:Edenred Taiwan 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7)本券請於指定日期前兌換,不得零售或轉售。
    (8)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9)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
    (10)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
    (11)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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