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受理利融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建地主辦理「利融藏御」案之預售屋價金信託,信託契約因信託目的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完竣),已於114年02月21日終止

 

本行受理利融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建地主(以下合稱委託人)辦理「利融藏御」案(高雄市新興區三小段64地號等1筆土地)之預售屋價金信託,因信託目的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完竣),信託契約已於民國(以下同)114年02月21日終止。
本行並已於114年02月21日辦理信託專戶結清並將信託財產返還予委託人,信託關係業已消滅,如有任何疑義請洽利融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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