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信用卡附加旅行平安保險適用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之資訊揭露

 

 

信用卡附加旅行平安保險適用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之資訊揭露內容如下:

依據保險法第135條準用第107條之規定,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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