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讓定期存單(NCD)
我要 開戶

 
產品簡介:

A.如何申請
1.  開戶對象:個人(自然人)、公司、行號、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團體。
2.  開戶文件:
    (1) 個人:身分證正本、第二證件及印鑑辦理。
    (2) 外國人:配賦中華民國統一證號並持護照或居留證者、第二證件。
    (3) 公司: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繳納營業稅證明)、主管機關登記之證明文件、負責人身分證正本、第二證件及其公司大小印鑑。 

B.注意事項
1.  存款期限:最短一個月,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2.  領息方式:議定利率,一率採固定利率,單利計息。
3.  利息稅務:本國個人戶以10%分離課稅,非本國人以15%分離課稅。
4.  詳細申請規則請洽各分行。
 
產品特色:

1.  可自行選擇記名或不記名式。
2.  可自由轉讓,惟不得中途解約或變更契約條件。
3.  憑存單可申請質借或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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