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保管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係指經主管機關核准在台灣募集,投資於國內外有價證券之基金,其投資標的包括股票、債券、短期票券、證券相關產品及其他經證期會核准之投資項目。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之規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將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交由基金保管機構保管,由證券投資公司與保管銀行簽訂契約,委託保管銀行參照主管機關之規定,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保管基金資產,並依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之指示,為其辦理帳戶開設、銷售款項調撥、資產保管、買賣交割、收益領取、受益憑證簽署、受益憑證買回價款與費用支付及帳務處理與報表提供等服務事宜。

業務特色:

  1. 1

    確保委託保管客戶資產免於被挪用或侵佔之風險。

  2. 2

    作為投資機構、交易商及客戶間資金控管之橋樑。

  3. 3

    提供管理報表,月報及年報複核,協助客戶清楚掌握資產狀況。

  4. 4

    辦理帳戶開設、銷售款項調撥、買賣交割、收益領取、受益憑證買回價款與費用支付及帳務處理。

信託服務及諮詢專線:(02)2312-3636分機88976、88978、88979、88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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