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保管

境外華僑及外國人依據『華僑及外國人投資管理辦法』應指定經金管會核准之銀行或證券商擔任保管機構,代理國內有價證券投資之款券保管、交易確認、買賣交割及資料申報等事宜。

業務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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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客戶申請證交所投資身分登記。

  2. 2

    代理客戶申請國稅局稅籍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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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立集保公司資產保管帳戶及銀行存款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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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款券交割及資產保管。

  5. 5

    計算保管資產之淨資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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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帳務處理及資產報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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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東權益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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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機關申報事宜。

信託服務及諮詢專線:(02)2312-3636分機88976、88978、88979、88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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