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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福利措施及退休制度與實施情形
(一)員工福利措施:
(1)與托兒機構簽訂費用優惠合約。
(2)提供家庭照顧假、產檢假、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
(3)於不變更每日正常工作時數下,員工得在二小時範圍內,彈性調整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
(二)退休制度與實施情形:
自民國94年7月1日起,為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稱新制)之勞工,依其工資之6%金額,每月提繳退休金至勞保局個人退休金專戶,同時為選擇繼續適用勞基法退休金給付標準(以下稱舊制)之勞工及選擇適用新制但留有舊制工作年資之勞工,依渠等工資總額之2%金額,每月提撥退休準備金至臺灣銀行專戶存儲,並於年度終了前,估算次一年度符合退休條件之同仁所需之退休金數額,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確保同仁舊制退休金權益;海外地區分公司之退休金,悉依當地政府規定辦理。
依勞基法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每三個月舉行會議,確保員工退休金之請領權益。本委員會於民國111年4月完成第九屆委員改選,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在案。
符合以下條件之員工,得檢具申請書提出退休之申請:
本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行方得命令退休:
(三)薪酬政策
1. 為落實利潤共享理念,本行視營運績效及盈餘情形,按員工個人表現與發展潛能, 分配獎金及員工酬勞:
2. 除分配獎金及分派酬勞外,每年參酌市場水準及個別績效為員工加薪,近兩年(112年及113年)整體平均調幅為4.0%,調薪原則均為經理人1.0%~8.0%、非經理人1.0%~8.0%。
營業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86517096。 營業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金融事業群,統一編號:3861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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