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權政策

保障人權政策

 

人權風險管理

人權相關議題宣導課程執行情形

2024 年度勞動人權相關課程 完訓人數
預防職場不法侵害 2,515人
勞動人權宣導 2,515人
禁止職場性騷擾 2,515人
認識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暨高齡者特質及需求傾向 2,513人
認識勞動法令 主管層級544人

人權風險評估、管理措施執行情形

鑑別議題 人權風險評估 管理措施執行情形
對象 定義 發生率 風險
程度
預防、減緩措施 補救措施
自由結社 全體員工 發生率=當年度經主管機關受理妨礙自由結社申訴案件人數/員工總數 0%

● 職工福利委員會鼓勵同仁參與正當休閒及福利活動,訂定「社團活動管理辦法」,2024年有6個社團。

● 透過每年提供社團經費補助,鼓勵員工成立社團。

禁止聘用童工 新進員工 零童工聘用 0%

● 「工作規則」規定不得進用未滿十六歲者。

● 應徵者於履歷表中載明出生日,並簽名保證資料無誤。

● 於員工報到當天繳驗身分證件。

● 報到查驗身分證件時發現應聘者個人資料隱匿不實,則拒進用。

禁止就業歧視 全體員工 發生率=當年度經主管機關認定構成就業歧視案件人數/員工總數 0%

● 「工作規則」與各項人事規章,皆遵守勞動法令,全體員工一體適用,無論在人員招募、分發、勞動條件、陞遷、調職、獎懲、訓練、福利、解僱、退休、資遣、考績等相關規定及作業上,皆未因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血型及星座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而予以差別待遇。

● 定期辦理相關課程,杜絕就業歧視確保工作機會均等。

● 設置申訴管道,如有申訴立即啟動調查程序並為有效處置。

禁止強迫勞動 全體員工 發生率=當年度經主管機關受理強迫勞動申訴案件人數/員工總數 0%

● 加班經員工及主管事前合意,且員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而不能接受正常工時以外之工作者,主管不得強制,並不得有抵債脅迫、扣押證件等強迫勞動情事。

● 對主管層級辦理勞動法令宣導課程,以建立不得強迫勞動之意識。

● 接獲申訴立即對案件進行有效之處置。

● 辦理宣導課程重申禁止強迫勞動。

良好勞資關係 全體員工 涉及率=當年度經主管機關受理勞資爭議案件涉議人數/員工總數涉及率=當年度經主管機關受理勞資爭議案件涉議人數/員工總數(主計總處2024年累計至10月份全國勞資爭議涉及率0.35%) 0.08%

● 依循勞動相關法令規定,建立各項人事管理制度,確保勞工權益。

● 定期辦理勞資會議,討論及宣導勞工權益相關議題。

● 受理調解申請,評估其主張是否適法合理,針對請求有理由者,研擬和解方案。
禁止性騷擾 全體員工 發生率=當年度公司內部受理之性騷擾申訴案件涉及人數/員工總數 0%

● 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處理程序」,並設立性騷擾申訴專責單位、申訴專線與專用電子信箱,依法處理相關案件。

● 設「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負責調查、處理申訴案件。

● 定期舉辦性騷擾防治宣導課程。

● 接獲申訴立即對案件進行有效之處置。

● 辦理宣導課程重申禁止性騷擾。

● 組調查委員會,經調查屬實依工作規則及獎懲辦法懲處。

安全工作環境 全體員工 發生率=當年度公司內部發生職災受傷或死亡人數)/員工總數 0%

● 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組織及人員,執行相關業務。

● 實施「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對潛在危害因子等級進行評估及控管。

● 對職場不法侵害高風險因子實施改善措施。

● 實施職災通報與處置。

● 提供職災補償與撫卹。

員工健康管理 全體員工 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風險指標=醫師判斷因異常工作負荷具促發疾病風險人數/工作負荷問卷調查人數 0%

● 實施「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及「母性保護計畫」,分級管理並安排醫護諮詢。

● 定期員工健檢:提供優於法規之健康檢查(65歲以上每年1次、未滿65歲每2年1次),分級管理並安排醫護諮詢。

● 舉辦全行健康促進活動並規劃獎勵經費。

● 提供動靜態社團補助、身心健康講座等。

● 定期追蹤高風險者給予醫護協助。

● 勞健保、團保及防疫險理賠。

● 提供職災通報、補償與撫卹。

人因性危害風險指標=醫師判定因工作引起人因危害人數/肌肉骨骼症狀調查人數 0%
女性員工 職場母性風險指標=醫師判定母性工作者因工作引起健康危害/母性工作者人數 0%
個人資料保護 全體員工 發生率=當年度公司發生個資侵害案件/員工總數 0%

● 「員工行為守則」明訂,規範員工應妥適保管經管之文件,個人資料除合法特定目的外,不得隨意蒐集、處理、利用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與限制。

● 「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小組」每年辦理宣導課程,以督促員工落實遵循。

● 擬定事件應變策略與計畫。

● 統籌調查評估及應變處理協助,執行應變處理計畫。

● 召開事件檢討會,陳報個資保護管理小組。

註:參考之國際人權公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UDHR)、國際勞工組織(ILO)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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