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制度

 

稽核制度

內部稽核組織

(一) 本公司稽核總處隸屬董事會。

(二) 本公司設置總稽核一人綜理全行內部稽核業務,督導稽核總處辦理內部稽核工作。稽核總處下設個金稽核處、法金稽核處、電腦稽核處暨稽核管理處執行各項稽核事務。

(三) 總稽核及內部稽核人員資格條件應符合金管會訂頒「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之規定。

內部稽核運作

(一) 內部稽核制度之執行

稽核總處規劃與執行本行稽核制度,編撰修訂內部稽核之作業手冊及工作底稿,查核及評估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運作,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判斷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定期向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提出報告。

(二) 稽核計畫之擬定與執行

稽核總處於每年度開始前,擬定該年度稽核計劃,並依主管機關規定對國內營業、財務、資產保管及資訊單位每年至少應辦理一次一般查核及一次專案查核,對其他管理單位每年至少應辦理一次專案查核;對各種作業中心、國外營業單位及國外子行每年至少辦理一次一般查核:對子公司之財務、風險管理及法令遵循辦理一次專案業務查核。稽核報告應交付審計委員會查閱及依主管機關規定申報,並追蹤覆查缺失意見。 辦理一般查核時,內部稽核報告依受檢單位之性質,分別應揭露下列項目:

  • • 查核範圍、綜合評述、財務狀況、資本適足性、經營績效、資產品質、股權管理、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議事運作之管理、法令遵循、內部控制、利害關係人交易、各項業務作業控制與內部管理、客戶資料保密管理、資訊管理、員工保密教育、消費者及投資人權益保護措施及自行查核辦理情形,並加以評估。
  • • 各單位發生重大違法、缺失或弊端之查核意見及對失職人員之懲處建議。
  • • 金融檢查機關、會計師、稽核總處、自行查核人員所提列檢查意見或查核缺失,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所列應加強辦理改善事項之未改善情形。

(三) 追蹤覆查及考核

稽核總處對金融檢查機關、會計師、稽核總處與內部單位自行查核所提列檢查意見或查核缺失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所列應加強辦理改善事項,應持續追蹤覆查,並將追蹤考核改善情形,以書面提報董事會及交付審計委員會,並列為對各單位獎懲及績效考核之重要項目。

(四) 審核子公司報送資料

審核與督導子公司呈報之稽核計畫、內部稽核報告所提重大缺失事項及改善辦理情形、會計師查核報告、金融檢查機關檢查報告等資料。

定期對子公司內部稽核作業之成效辦理考核,考核結果陳報董事會,並送子公司董事會作為人事考評之依據。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

(一)會計師每年就查核簽證半年度、年度財務報告及年度查核規劃事宜與獨立董事進行充分溝通。

(二)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年舉行一次座談會,就本行內部稽核查核主要檢查意見等議題進行充分溝通,並作成記錄提董事會報告。

(三)本行審計委員會係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內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季向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及內控運作情形;如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二、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一)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

日期 出席人員 溝通重點 結果
2025/3/3
第四屆第三次審計委員會
獨立董事
會計師
會計師報告2024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合併財務報告查核情形及回覆獨立董事所提問題。 洽悉
2025/8/14
第四屆第五次審計委員會
獨立董事
會計師
會計師報告2025年第二季個體財務報告暨合併財務報告查核及核閱情形及回覆獨立董事所提問題。 洽悉
2025/11/7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座談會
獨立董事
會計師
  1. 2025年度重大查核風險。
  2. 2025年度關鍵查核事項。
  3. 2025年度查核時程規劃。
洽悉

 

(二)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

日期 出席人員 溝通重點 結果
2025/3/3
第四屆第三次審計委員會
獨立董事
總稽核
  1. 2024年Q4稽核工作報告
  2. 2024年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洽悉
2025/5/2
第四屆第四次審計委員會
獨立董事
總稽核
  1. 2025年Q1稽核工作報告
  2. 金檢檢查意見追蹤覆查改善情形
洽悉
2025/8/14
第四屆第五次審計委員會
獨立董事
總稽核
  1. 2025年Q2稽核工作報告
  2. 金檢檢查意見追蹤覆查改善情形
洽悉
2025/11/7
第四屆第六次審計委員會
獨立董事
總稽核
  1. 2025年Q3稽核工作報告
  2. 2026年內部稽核計畫
洽悉
2025/11/10
董事與稽核人員座談會
獨立董事
董事
總稽核
稽核主管
  1. 警示帳戶觀察指標及管控措施
  2. 2025年稽核總處重要查核意見說明
  3. 2025年銀行同業裁罰罰鍰案件統計
洽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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